发布时间:2016-11-09 16:51
接工信部通知,工信部系统已进行升级完成。此后所有接入服务商将通过系统向工信部提交备案所需的照片、核验单等材料,不再需要通过快递方式完成。
尊敬的客户:
您好!
接工信部通知,工信部系统已进行升级完成。此后所有接入服务商将通过系统向工信部提交备案所需的照片、核验单等材料,不再需要通过快递方式完成。现将2013年最新非经营性ICP备案操作流程公布如下:
备案须知:
1.个人不能备案,必须是公司名义进行备案。
2.备案所在省份:重庆(政策要求:只能备案本地注册企业,外地注册企业不受理,请外地注册客户联系注册地通信管理局咨询)
备案所需要的资料-详见附件:
《非经营性网站ICP备案信息表》Word电子文档1份(在我公司提供的文档里面填写保存即可)
以下资料的扫描件(各1份):
1.加盖单位鲜章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(必须采用我公司提供的服务商盖章后的表单填写,填写格式参照示范图片,特别注意:域名都不要加www.、不写日期)
2.核验照(必须由网站负责人本人到通信管理局指定核验点<我公司>照相
3.加盖单位鲜章的信息安全协议(用提供的文档表格打印填写盖章,填写格式参照示范图片,特别注意:不写日期
4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
5.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(可以为企业法人,也可以指定企业内其他人员为网站负责人)
6.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
感谢您对我们备案工作的支持!
鼎维信息
2013年9月30日